“信用修复”是“失信惩戒”的后半篇文章,失信主体退出机制是完善信用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坚持系统监督、穿透式监督,及时发现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及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等领域普遍性、多发性问题,以数字赋能专项监督,对已主动履行完毕、强制执行到位作结案处理、破产程序终结的案件,督促法院及时解除失信执行措施,启动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程序,为被执行人松绑解困,修复企业和个人信用,重振经营主体恢复正常经营的信心,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推动社会信用水平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上合组织从建立到壮大的历史,是严格奉行和认真恪守“上海精神”的过程。“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从上合组织成立之日起就被写进首届峰会的共同宣言,后又纳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指导性原则之中。上合组织一路走来,经历了世界和地区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冲击而不离散,反而历久弥新、生机勃勃,坚持和遵循“上海精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