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存在违法情形:1.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胡某某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减轻处罚。2.市场监管机关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一般情形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适用情形错误。《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本案中,胡某某的违法情节符合上述情形,应予减轻处罚。雄安新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地标。新区就要有新样子,新就新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上。今天的雄安,城市雏形已经显现,一个个重大工程项目加速建设;地下之城加快成型,蜘蛛网式线缆不见踪影,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给水等配套设施,事先全部安装在已建成投运的47.6公里地下管廊里;“云上雄安”初步建成,现实城市中的每一栋建筑、每一杆路灯,在数字城市中都一一对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