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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郭子群 杨喆 陈菲)7月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通法营商助企”系列新闻通报会第二场,聚焦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受理情况,通过总结机制举措、发布典型案例,梳理诉前保全办理注意事项,畅通企业司法服务渠道,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间,通州法院共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308件,案件受理量呈现连续上升趋势,增幅达150%,立案阶段财产保全率提高3倍,在线办理保全率、在线办理保全担保率同比均有上升。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介绍,近年来,通州法院不断强化诉前保全工作实效。制作诉前保全案件信息台账,建立立案保全团队与执行保全团队的线上联络群,实现案件流程线上管理。组建诉前保全工作团队、执行保全团队,设置专门受理窗口,夯实团队基础。同时,通州法院灵活运用诉前保全措施,对符合申请诉前保全情形、有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秉持“凡案必保、应保尽保”原则,对于促进诉讼材料送达、示范调解以及判后执行工作开展具有明显的效果。通报会上,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刘梅表示,受理诉前保全申请时,常会有申请人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未能提供明确财产线索等原因,导致保全不及时,未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便于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她从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条件、诉前保全的受理法院、诉前保全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及担保材料、电子证据的保全等方面介绍了申请诉前保全的程序及注意事项。通州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石彦孝表示,通州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副中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持续巩固服务保障副中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帮助企业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用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做实“公正与效率”,助力副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优化、再提升。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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