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应勇强调,学纪正身,重在增强遵纪自觉,健全执纪机制。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养成守纪的自觉,也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对照党纪这面镜子不断检视反省,进一步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党纪要求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准则。纪律是学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统一,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