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保护和支持改革创新,让各方面优秀干部投身新一轮改革大潮,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显示,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