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被执行人山西某饭店本身经营困难,但案件久不执行申请执行人不满,债务也越滚越大,矛盾逐步加深,执行法院受到各方面压力较大。通过开展交叉执行,由上级法院督促执行并与执行法院协同执行,能有效排除各方干扰强力推进执行,同时兼顾各方利益,有利于促进各方达成和解。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太原分行一次性拿到了“真金白银”,化解核销积存多年的不良债权,并获得更加丰富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被执行人山西某饭店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轻装前行,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的目标。执行过程中,查封的面积为38亩的批发零售用地,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极大,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配合。青岛中院将案件交叉执行到财产所在地法院,便于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积极作用,推动财产快速处置。最终,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合力协调,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竞拍,促进案涉土地在月余时间顺利成交,顺利完成权属变更,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