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较容易判定,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往往成为审查难点。本案以生动和易于理解的角度,向公众充分诠释了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核心是该人员是否掌握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无密可保”,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小案例保护大民生,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优化人力要素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顾炜: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哈萨克斯坦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配套机制,都得到了中亚国家的积极响应,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还是亚投行的创始成员国。当前,中国同中亚五国已实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全覆盖。由此,中亚五国成为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的示范地,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宝贵经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