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信必复专题分析平台”前,工作人员陈洋正紧盯着大屏幕,查看上面显示的实时数据。这是立案一庭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另一个系统分析平台,它展示着辽宁全省法院所有的信访办理情况。每个当事人的来信办理到什么程度,是否已回复,在屏幕上一目了然。通过大数据分析,工作人员能够实时掌握每一封群众来信的办理进度。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