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刑事检察有罪判决率99.8%、民事检察抗诉改变率91.1%、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89.2%、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法院支持率99.7%……这些重要案件质量指标总体向好。”结合会商情况,应勇指出,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但数据也反映出一些办案质效不够高、监督力度不够大、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予以改进,把高质效办案要求落到实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