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华强调,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分裂国家罪包括4项具体情形:儒家认为,人与人之间乃至国与国之间的纷争,很多时候都由于个体不自觉地把一切都局限于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他人的存在,好比灯泡上蒙上了一层污垢,自身也不能发出最明亮的灯光。凡事都局限于自身的利益就是“小”。依《大学》的讲法就是没有能够“明明德”。忽视他人存在,自然也无法“亲民”和“新民”,最终世界也不可能达到“平天下”的境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