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疾控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秀萍举例,过去,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父母线下签字确认,落户需向公安机关提交出生证纸质副页。“现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通过电子证照、人脸识别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网上数据核验、信息互认,无需办事群众签字确认和提供纸质材料,最大化提升部门效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