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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醒来发现自己身处副本当中,你的第一感觉是惊慌失措还是莫名兴奋?一个个充满死亡威胁的副本,你的想法是否改变……你害怕么?你惶恐么?你的血液是否沸腾?你的心跳是否加速?这里有扛着大炮的oi,有手持长剑的冰山御姐,还有懵懂的吃货……阴谋与诡计的交锋,正邪的较量。神魔之间的赌注。你已经无从选择,只有变强,超越副本,凌驾副本,你才有可能成为命运的主宰。那么现在,和我一同进入死亡游戏吧!!
武增在发言中指出,实施国家赔偿法在落实宪法规定、保障宪法实施,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权法治保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赔偿法实施3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审判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如我在诉”“如我求偿”的意识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在尊重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人民法院认真总结梳理国家赔偿审判中积累的实践样本、典型案例、裁判规则等,积极配合完成好进一步修改国家赔偿法这一重大任务。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如我在诉’‘如我求偿’反映的是人民情怀,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注脚”“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意义重大、深远,必须一如既往地做实做好”“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建议‘两高’加强研究会商,确保更好的办案效果”“‘法官讲坛’是一堂生动的业务课、教育课,希望能开到高校去,让更多青年学子感受到法官的法治信仰和为民情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司委委员叶赞平,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副厅长马滔结合司法实践、工作实际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