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的现实考察,其现实意义在于:“人禽之辨”显示,通过“共情”,人类可以跨越种族、肤色、国界、意识形态等,建立起彼此间的情感呼应和人性诉求;“义利之辨”则说明,个体、群体与他者之间可以实现“共赢”,达到利益均衡与协调;“王霸之辨”则强调,在多元世界的政治冲突中,各国应将“王道”视作最高理想,立足构建和谐稳固的双边及多边关系,以期实现人类社会“共存共荣”。一是明确域外法查明的责任主体。根据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查明域外法的责任主体。人民法院应当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努力查明域外法律,不得将应由法院查明的责任转为由当事人提供,也不得简单认定域外法不能查明转而适用中国法律。在案例二生某医疗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维某医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提供的域外法律包含成文法、判例法以及法学著作等大量资料,当事人之间对域外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存在很大争议,人民法院并未因此简单认定域外法律不能查明,而是经过综合分析和认真比较,审慎地对域外法律作出了认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