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腾鳌法庭在与辖区司法所、村委会相互配合下,合力办理了鞍山首例法定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被剥夺监护权案件。案涉未成年人小嘉(化名)父亲离世,母亲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已失学近两个月。腾鳌法庭得知情况后迅速介入,在受理后的第二天便裁判撤销小嘉母亲监护人的资格并为小嘉指定了新的监护人。同时,积极协调民政、妇联等部门,仅用时一周,小嘉便成功回归校园。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存在违法情形:1.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胡某某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减轻处罚。2.市场监管机关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一般情形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适用情形错误。《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本案中,胡某某的违法情节符合上述情形,应予减轻处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