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华社北京7月3日消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上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强化依法打击、大案攻坚,突出标本兼治、打早打小,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