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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甲与姚某乙(案发时14周岁,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系同村村民。2022年6月,姚某甲趁姚某乙家中无人照看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2023年1月,姚某乙家人发现其怀孕,怀疑系姚某甲所为,遂找到姚某甲对质。姚某甲承认其强奸姚某乙的事实并赔偿8万余元,姚某乙家人同意不再追究姚某甲责任。后姚某乙在家人陪同下到医院流产。接诊医生发现姚某乙低龄怀孕且智力发育不正常,有遭受性侵害的可能,随即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2023年3月22日,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对姚某甲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18日,姚某甲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二)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案发后,杨某甲不愿追究高某某刑事责任,而杨某乙时年仅八岁,年幼无法行使告诉权利,检察机关认定该案属于法定“被害人没有告诉能力”的情形,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建议公安机关以高某某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2023年3月23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办理期间,鉴于杨某甲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经征求杨某乙本人及其生母刘某意见,办案机关指导杨某甲签署变更与刘某的离婚协议书,将杨某乙交由刘某抚养。目前,杨某乙已跟随刘某到外地居住,生活、学习恢复正常。华体会
吉树民表示,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与拉赫蒙总统的战略引领下,中塔关系迈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台阶,从致力于构建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到致力于构建中塔命运共同体,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两国在人文领域的交流不断焕发出勃勃生机,取得累累硕果。期待以《平“语”近人——习近平喜欢的典故》第三季播出为契机,双方携起手来、团结合作,为打造更加紧密的中塔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华体会
(一)开发智能报告系统,便捷医务人员报告途径。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医务人员因担心引发医患纠纷、过多占用时间精力等原因,发现可疑情况不愿报告、不敢报告。为打消医务人员顾虑,保障制度落实,2022年,乐陵市检察院、卫健局共同研发“强制报告智能报告系统”,将其嵌入医院诊疗系统。医生在诊疗时若发现未成年人存在怀孕、流产、身体多处损伤等疑似受侵害情况,可通过该系统将相关信息“一键推送”给检察、公安、卫健部门。系统上线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专题培训,大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本案中,医务人员就是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合意“私了”、不同意报案的情况下,通过“强制报告智能报告系统”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华体会(撰稿:申有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