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扩大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首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主动权,劳动者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法入职,造成劳动者被迫签署;其次,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后,为了遵守条款往往不会轻易离职,再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再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付出多少补偿占有主动权。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不宜扩大。7月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遇害的美籍华人孙某的家属杨女士处获悉,孙某45岁,此前在一家跨国医疗公司工作,后来自己创办医疗公司,经常有跨境工作行程。事发后,家属紧急办理签证前往菲律宾,菲律宾警方表示,在距离首都马尼拉四五百公里处发现了孙某和另一遇害者夏某的遗体,现场并未发现两人的通讯工具。目前,家属还未获取尸检报告,不清楚具体死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