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应勇观看贵州省政法智慧监督平台、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运行演示,调研法治信息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在了解到贵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度打通政法各家数据壁垒,实现刑事案件网上流转协同、执法办案全息监督、矛盾纠纷联调联解,有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后,应勇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智能化是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必须融入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与相关政法机关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基础在平台、关键在机制、最终在应用。要建好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用好自有数据和共享数据,精准发现法律监督线索,不断赋能法律监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在检察履职办案中感知风险、发现问题、依法处置,协同相关部门探索“制度+机制+科技”的工作模式,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更好发挥执法司法定分止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的功能作用。技术场景新、市场规模大,是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特点。《办法》施行以来,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一些互联网广告乱象尚未根除。比如,“关不掉的弹窗广告”仍然存在。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行业新现象、新问题仍然不少。比如,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快速发展,“难辨真假的主播”给直播、短视频领域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带来新的难题和挑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