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探索完善门诊慢病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在待遇保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我们省自2022年起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制度,统一病种保障范围、待遇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建立‘N+X’门特病种数的政策框架。”江苏省医保中心主任薛建祥告诉记者,N是指全省统一的门特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8类20个病种,以及儿童Ⅰ型糖尿病等3个病种。X是指设区市现有的但超出省统一的门特病种,可以继续保留,相应的待遇保障水平参照省规定的门特待遇保障水平。省里还明确各地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施分类保障,确保门特待遇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标准。薛建祥介绍,2023年,江苏门诊慢特病享受待遇人数309.75万人,门诊慢特病基金支出160.1亿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