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管理办公室表示,其高度重视促进社会实践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此次开展校企合作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共同探讨企业如何服务教育、教育如何依托企业开展科学实践教育、培育新质生产力人才。京港地铁本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学生提供实践引领,体现了教育与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