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当时的“104国道”穿越莫角山等重要的良渚遗址,后来当地交通部门对此进行改道迁移;2016年,为避免过境交通对良渚古城本体的干扰,当地对老“104国道”经过良渚古城的部分进行封闭废止,并开展地形环境修复;几年后,杭州绕城西复线工程绕行6公里,避开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工程遗址,确保文物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但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不能强行拆除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建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