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加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2021年10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该意见称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的行为,影响了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功能。因其产品不受海南省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存在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等现象,冲击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影响了房地产政策的执行。因此,坚决抑制各类以建设名义变相开发“类住宅”的房地产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当时意见中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不得按照住宅类房地产进行登记;严禁旅馆用地分割销售和不动产登记,坚决禁止借康养、总部经济等之名圈地变相开发商品住宅。上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店招改造并非“一刀切”,而是对每个商户进行评估,包括店招老旧程度、是否破损、距离街沿的距离是否过于突出等,最终确定了需要改造的近40家商户店招。由于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路段较长,将进行“一段一方案”的分段设计,因此目前先通知了包括536号到550号在内的部分商户,后续将陆续通知其余需要更换店招的商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