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推广经验的“桥梁纽带”。各巡督组将各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亮点向理论转化、向实战运用,切实将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西藏、宁夏等地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与各部巡督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推动广大党员干警以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更好服务保障部党委重大战略部署加快落地见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