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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行政机关就检察建议落实采纳情况书面进行回复,检察建议提出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经了解,行政机关通过调查找到在长城遗址上种植农作物违法行为人,并已对其进行处罚,恢复烽火台遗址原状;行政机关已向上级部门书面逐级请示,申请长城遗址修缮资金并已拨付到账;在乡镇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长城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完善并加强对文物遗址的管护、巡查和记录,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座谈培训等方式协调各方加强长城遗址保护。
应勇强调,学纪正身,重在增强遵纪自觉,健全执纪机制。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养成守纪的自觉,也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对照党纪这面镜子不断检视反省,进一步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党纪要求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准则。纪律是学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统一,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经磋商,就长城遗址保护人力、财力、物力存在困难导致“应保未保”等多项问题整改达成共识,依靠群防力量构建“信息化+网格化”长城保护机制,在遗址周围划定隔离区、增设标识牌和硬隔离网,利用各社区(村)治安“网格员”“长城保护员”对遗址开展日常巡防,所在街道以及文旅局进行“月调度”“季总结”,多部门、各层级一体化联动,实现有效网格化管理、扁平化调度。
为持续有效开展长城遗址保护,灯塔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探索建立长城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4月28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细化长城保护举措,推动出台制度规范,通过个案的办理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以检察履职推动多元参与,推动建立社会支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长城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