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扩大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首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主动权,劳动者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法入职,造成劳动者被迫签署;其次,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后,为了遵守条款往往不会轻易离职,再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再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付出多少补偿占有主动权。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不宜扩大。“进入状态快、部队集结快、行动展开快,这是真正的战争速度。”“指挥统筹一张图、力量运用一盘棋、贯彻执行一竿子,这是真正的打仗体制。”有军事观察家这样评价中国军队在武汉抗疫行动中的表现。没有备战时间、没有临战预演、初战即决战,人民军队在这场特殊战役中,交出了一份“接令当天开赴前线、3个星期控制局面、3个月内完成任务”的优异答卷。这种奇迹般的“快”,源于人民军队改革重塑后更加高效的指挥体制、更加精干的力量规模、更加科学的结构编成。详情